綜援|15-59歲健全失業者每周須參與「無償工作」 違者扣7日綜援金

政治

撰文: 林曉君

發布時間: 13 小時前

最後更新: 11 小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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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至59歲健全失業者每周須參與「無償工作」,違者扣7日綜援金。

【綜援 / 社署 / 失業】綜援計劃下的「就業支援服務」明年9月結束,社署擬推新計劃,強制年齡介乎15至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每周參與新計劃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覓得有薪工作或重返校園,違者將被扣7日綜援金。

失業受助人士支援計劃

日期:2025年10月1日至2027年9月30日

對象:年齡介乎15-59歲的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

要求:每周須參加營辦機構安排的無償工作一次,每次至少一小時,直至找到有薪工作或重返主流教育

罰則:違者及其家庭將被扣除7日綜援資助金額

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 約半年齡介乎50-59歲

今日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新計劃,勞福局指,現時失業健全綜援受助人中,約有一半年齡介乎 50至59歲,當中不少人因學歷及技術水平偏低,就業能力似乎相對較弱,政府預期「支援計劃」可提升參加者的工作經驗及協助他們培養工作習慣,從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又形容新計劃運作較精簡,會清晰訂明參加者責任。

社署將要求15-59歲健全失業綜援受助人每周須參與「無償工作」。(資料圖片)

江玉歡:受助人有尊嚴 冀無償工作有得揀

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新計劃如何有效協助失業受助人獲得技能及經驗,以重投職場。勞聯周小松指,勞動有價,他們參與了勞工,應該有價,關注會否提供津貼。

選委界議員江玉歡則認為,綜援受助人有自己的尊嚴,「他不是拿了政府錢,任你派什麼工作,他都要去做。」希望機構派無償工作時,讓他們有機會選擇。社署助理署長馬秀貞稱過程中會與參加者溝通、商量。

田北辰支持 擔心受助人依賴綜援無動力搵工

實政圓桌田北辰則表示支持新計劃,形容方向正確,「我哋知道好多攞綜援嘅市民都好努力搵工,想盡快離開保護網,但亦都擔心有生產力嘅受助人會依賴咗綜援,減低咗動力去搵工。」認為措施可推動他們起碼每個星期都要外出工作,可以幫他們累積工作經驗,養成工作習慣,重投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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